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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自评报告9篇【精选推荐】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7 07:25:0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9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9篇【精选推荐】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这次为您整理了9篇《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一

2011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市州、扩权县主管部门自评提纲)

说明:请按照自评提纲格式,结合《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预〔2012〕61号)的有关要求,以及附件

4《**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评价指标和评价内容,进行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简要介绍该项目实施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2、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3、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4、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5、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资金分配结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 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

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配套、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2、资金到位。

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配套及其他渠道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及配套资金筹措能力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3、资金使用。

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

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制度建设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情况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如未完成目标任务,应分析说明原因。

(二)目标完成质量

对照预定绩效目标,评价项目完成质量。如未完成质量目标,应分析说明原因。

(三)目标完成进度

对照预定计划进度说明项目实际完成进度。如未完成进度目标,应分析说明原因。

五、项目效果情况

对照预定绩效目标,结合《指标表》中该项目效果指标,对项目实施所带来的各类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如项目功能实现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保效益、政治效益、运行保障效果、受益群体满意度等多个方面。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

策、项目管理、目标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精选22 篇二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年下达桂东县扶贫办涉农整合资金共计530万元,其中职业教育补助资金共43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资金50万元,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50万元。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年从项目库桂扶领字〔20**〕20号文件批复下达桂东县扶贫办项目3个,其中包括职业教育补助、实用技术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调整后的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桂扶领字〔20**〕28号,下达桂东县扶贫办项目资金计划300万元,其中职业教育补助25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50万元。20**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桂扶领字〔20**〕29号,下达桂东县扶贫办职业教育补助180万元,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50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包括自评工作开展范围、对象、时间及方式等。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以省市相关文件和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当地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项目实施情况已达到了规划预期效果。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530万元,全部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自桂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文以后,所有资金都已经全部及时安排到位,并按项目建设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实际总支出为336.3675万元,结余193.6325万元。因为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正在审核公示阶段,计划在12月30日前将结余资金全部支付到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20**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的100%,资金拨付达到100%,完成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自20**年以来,我单位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8%。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年度秋季职业教育补助处于审核阶段,暂未拨付到位,我们将在审核完成后及时拨付到位。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5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六、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资金预算下拨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是管理愈加规范。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资金付款流程,统一了资金申请手续,做到了层层审核、层层负责、层层把关,付款中全部要求请款单位提供正规发票,没用白条入账现象。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通过对近几年项目总体情况分析和自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项目申报不精准,从而使项目资金结余。

八、意见及建议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用制度管项目,用制度管资金,杜绝一切腐败现象。

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精选22 篇三

一、基本情况

(一)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1、立项目的: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和县政府〔20**〕31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对全县聘用的216名村级防疫员缴纳2018年度单位负担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和医疗保险费,保障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合法权益,稳定动物防疫队伍,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工作。

2、绩效目标:全县216名村级防疫员参保率达到100%;按时缴费率达到100%;村级防疫员满意率达到100%。

(二)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建财预〔20**〕1号文件,下达全县20**年度村级动物防疫员养老保险预算经费150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绩效自评工作,中心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和财务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一是查对入帐凭证;二是查对支出是否符合项目支出要求;三是查对村级防疫员养老保险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

通过绩效自评,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没有挤占挪用现象;全县216名村级防疫员参保率达到100%;按时缴费率达到100%;村级防疫员满意率达到100%。项目管理规范,明确有专人负责;财务制度健全,设立专帐管理,经费使用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项目绩效自评分数为99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按照建财农〔2018〕1号文件及时办理了拨款手续,没有延滞拨款,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按照现行保险政策规定,本年度项目实际需要资金支出128.1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结合我县防疫工作实际,制订了全县村级动物防疫员养老保险计划,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拨付程序,公开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该资金管理规范,符合相关规定,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县216名村级防疫员参保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稳定了村级防疫员队伍,促进了动物防疫工作开展,保障了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村级防疫员满意率达到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养老保险政策,保护村级动物防疫员合法权益,稳定基层防疫队伍。

(二)对20**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建议按照现行保险法规及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三)拟公开情况。20**年村级动物防疫员保险绩效自评报告拟以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文件形式下发到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提高绩效考评意识,促进该项工作落实,并在县政务网上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精选22 篇四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沧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我们接受沧州市财政局委托对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按照规定程序,采用综合评价方法,通过资料收集、现场核实、座谈论证等环节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了20**年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改造方案以《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为基础上,突出美丽片区理念,小区内外环境同时整治,打造特色片区,传承发扬片区文化。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项目计划总投资13062.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8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53万元,预备费622.0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截至评价日,一标段至十七标段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设置,一级指标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指标、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是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是项目开展之前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有完整的招投标手续、对完工项目有专人验收并有纸质报告、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有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经济发展是否明显起到带动作用、改造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改善民居环境、长期使用性、附近使用居民满意度情况等。

(一)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于20**年3月4日通过了沧州市人民政府(专题纪要[20**]17号)会议纪要,于20**年4月15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225号),20**年6月3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339号),20**年6月19日通过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规划意见的函》(沧自然资规函字[20**]144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申请及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二)招投标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并分标段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十八个标段分别出具了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为确保每个小区一区一策,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方便居民出行。

(三)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一至十七标段均已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完成,验收结果:合格。但八标段与十标段验收报告未签署日期。

十八标段工程尚未完工,十八标段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年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70天;后签署补充协议,协议规定:由于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存在争议,造成工期拖延,竣工日期变更为20**年12月31日。至现场勘察日由于部分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仍存在争议,导致十八标段仍未完工,已超出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且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合同不规范。经询问项目主管单位,截至评价日十八标段工程进度为电厂西院、电厂北院、交通局宿舍、中化小区已完工,一塑小区已完成基础及设备采购。该指标扣2分。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为了确保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但未制定每标段的管理制度,未制定每标段改造后预期效果,以及善后保障措施,如何协调施工方与居民的关系,发生纠纷如何妥善处理等。缺少项目管理制度,未将该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该指标扣2分。

(五)资金投入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9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共计83个小区,工程分为18个标段,一标段至十五标段为主体工程,十六标段至十八标段为其他工程。

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等工程。其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

一标段包括:物华小区(5-7号楼),二建公寓,瑞景宿舍,新华区政府楼,县联社。

二标段包括:水仓宿舍旧楼,转运站宿舍,省水利厅宿舍,市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水利局宿舍(1号楼)。

三标段包括: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邮局宿舍西区,邮局宿舍北区,传输局宿舍,邮局宿舍南区。

四标段包括:白金厂宿舍,民族小区,交警支队小区。

五标段包括:中化小区,三中宿舍,邮政小区。

六标段包括: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

七标段包括: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中农公司宿舍。

八标段包括:京剧团旧楼,税务局宿舍,无线电楼,沧运小区,通用家属院,技校宿舍。

九标段包括: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

十标段包括: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公安小区。

十一标段包括:新生小区(六监狱宿舍),团结西区,化机宿舍,烟草宿舍。

十二标段包括:二塑宿舍,建材宿舍+回收公司宿舍,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农机公司宿舍+蔬菜公司宿舍,小王庄商品楼。

十三标段包括: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

十四标段包括: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十四中宿舍,部队公寓,8632部队宿舍楼,警备区楼,戒毒所宿舍,县农科所。

十五标段包括:十二中宿舍,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商居总汇小区B区,粮油宿舍,电厂北院。

十六标段包括:利农社区-县社联,永济路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隆华社区-炮团小区,益民社区-邮政小区,光明社区-电厂西院,明珠社区-东塑小区西院。

十七标段包括:县直社区-物华小区5、6、7号楼,新开路社区-二建公寓,利农社区-县联社,站西社区-转运站宿舍、市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仓宿舍旧楼、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建北社区-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院东社区-邮局宿舍西区、北区、南区,小树林社区-白金厂宿舍,民族路社区-民族小区,祁孟庄社区-交警支队小区,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铁路新村社区-三中宿舍,益民社区-邮政小区,迎宾社区-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隆华社区-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配件北路社区-中农公司宿舍,南新村社区-税务局宿舍,赵庄西街社区-沧运小区,机床厂社区-通用家属院,化工社区-技校宿舍,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河西北街社区-公安小区、新生小区、团结西区、化机宿舍,公园社区-烟草宿舍,北环桥社区-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光明社区-小王庄商品楼、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解放西路社区-十四中宿舍,光荣路社区-8632部队宿舍、警备区楼,朝东社区-戒毒所宿舍,北门社区-十二中宿舍,花园社区-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光明社区-电厂北院。

十八标段包括:光明社区-电厂北院、电厂西院,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交通局北区。

一至十七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但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实施项目在整体上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方便了居民出行,但项目小区内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小区内多年室外电线、网线高空悬挂,网线大多与燃气管并行,有的直接捆在燃气管道上,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未安装充电桩,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等问题。资金投入涉及内容不够全面,该指标扣1分。

(六)资金拨付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截至20**年12月31日,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项目支出7247.7106万元,退回财政资金528.0894万元,调整专项债资金1650万元至其他项目。具体如下:

1、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明细如下: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沧州市城管局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债[20**]70号文件,拨付50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沧市财综[20**]125号文件,拨付37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城建[20**]34号文件,拨付58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通知》沧市财教[20**]19号文件,拨付667.8万元。

2、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支出7247.7106万元,明细如下:

(1)支付一标段施工费249万元。

(2)支付二标段施工费612万元。

(3)支付三标段施工费477万元。

(4)支付四标段施工费244万元。

(5)支付五标段施工费392万元。

(6)支付六标段施工费459万元。

(7)支付七标段施工费357万元。

(8)支付八标段施工费319万元。

(9)支付九标段施工费408万元。

(10)支付十标段施工费280万元。

(11)支付十一标段施工费619万元。

(12)支付十二段施工费280万元。

(13)支付十三段施工费490.8万元。

(14)支付十四段施工费506万元。

(15)支付十五段施工费468万元。

(16)支付十六段施工费146万元。

(17)支付十七段施工费256万元。

(18)支付十八段施工费105万元。

(19)支付项目可研费27.7万元。

(20)支付项目测绘费2-§ 4.7万元。

(21)支付项目设计费259万元。

(22)支付项目审图费18.35万元。

(23)支付项目造价咨询费26.1822万元。

(24)支付项目监理招标代理费2.1784万元。

(25)支付项目一标段监理费97万元。

(26)支付项目二标段监理费95万元。

(27)支付项目施工招标代理费29.8万元。

3、退回财政资金及调整情况:

截至20**年12月31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退回财政项目资金528.0894万元;项目资金调整1650万元,调整明细如下:

20**年11月24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沧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拨付的请示》,申请调整专项债资金,将原专项债资金5000万元中335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1650万元调整至其他项目,其中:70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弱电改造工程”,57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平房区小街巷改造工程”,380万元用于“沧州市精品街道创建工程”,但专项债资金调整未见政府批复文件。

该项指标调整专项债资金未见批复文件,不符合程序,该指标扣2分。

(七)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指标值:10分,指标值:9分。)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结算办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但存在调整专项债资金无批复文件情况,资金调整手续不全,该指标扣1分。

(八)效益指标(指标值:20分,得分值:10分。)

1、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2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完工后,居民通行道路得到改善,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但经实地考察及询问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例如:十标段公安小区道路较窄、较早出现裂痕情况,影响行车安全性与舒适性,对提升居民出行积极性改善较小,经济效益指标扣3分。

2、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3分。)

项目建设了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疏通地下管,墙面粉刷,楼道整治,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但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并且小区居民提出装电梯建议,电线、网线等与燃气管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改善内容不够完善,社会效益指标扣2分。

3、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4分。)

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硬化、排水、绿化、小区环境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改善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但部分路面存在不平整,下雨积水,无休闲场所等情况,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扣1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1分。)

项目存在新建公示栏出现丢失、毁损情况,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情况,路面塌陷,垃圾箱不再原地或坏损状况等,部分项目长期使用性不强,可持续影响指标扣4分。

综上所述,效益指标共计扣10分。

(九)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10分,得分值:8.3分。)

现场发放问卷60份,分别对5项内容进项调查,分为满意、不满意两项,其中完全评价50份,不满意评价10份,满意度8.3,扣1.7分。

三、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了解项目完成程度、组织管理等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项打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形成以下评价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立项依据充分,整体目标明确。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市财政资金拨付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的拨付、账务处理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但存在部分工程施工进度未按相关约定执行、部分工程资料不完善等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3分,评价等级定为良。绩效级别根据综合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90-100分(含90分)为优,得分80-90分(含80分)为良,得分60-80分(含60分)为中,得分60分以下为差。

四、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签署合同不规范:项目存在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的情况。

2、未按中标合同要求施工。项目存在十八标段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情况。

3、项目建设内容不全面、质量不达标。项目内容不够完善,施工质量有待提高,经实地勘察发现多处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新铺设地砖塌陷、粉刷油漆不到位、公示栏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

4、项目小区存在多年未拆除的室外电线、网线等,多与燃气管道距离过近,高层住户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较大。

(二)建议

1、在项目管理上,应检查各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及时补充完整。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存在滞后情况及时补充相关条款。

3、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对项目的后期维护,完善改造内容。

4、建议将处理无用网线、电线,使其远离燃气管等危险物品,降低居民生活安全隐患等问题纳入改造内容。

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精选22 篇五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我市水污染防治在“十四五”时期继续保持向好趋势及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和20**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20**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2470.66万元,分为3个二级项目,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各镇(街)的镇级环保巡查队伍建设补助,污染防治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4个方面,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方案编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排污许可管理、环保监控设施通讯及运维、仪器设备购置、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维保障、其他重点工作7个方面。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投入。

20**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2470.66万元,支持42个项目,其中: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906.66万元(7个项目)、污染防治资金946万元(17个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618万元(18个项目)。

截至20**年12月31日,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支出2452.5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27%,其中: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906.66万元,执行率100%;污染防治资金935.5万元,执行率98.89%;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610.37万元,执行率98.77%。

(二)过程。

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江环〔20**〕51号)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制分配,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公开公示等程序分配”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于20**年8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年江门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江环函〔20**〕240号),布置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认真梳理储备项目并开展项目入库工作;20**年9月-20**年2月,多次召开项目入库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项目复核。20**年4月,结合20**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及生态环境项目申报入库情况,拟定了20**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按规定进行公示,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

为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支出安全、专款专用,我局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进度计划,按计划督促、推动资金支出,建立每月调度和通报资金情况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落实好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 “双监控”监控机制,形成闭环管理。我局于20**年9月组织专门工作组到各县(市、区)开展专项资金现场督导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规范资金使用和支出管理,严格把好资金管理关。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

安排资金906.66万元,共实施7个项目,截至20**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建立全市73个镇级环保巡查队伍巡查机制,其中蓬江区6个镇(街)、江海区3个镇(街)、新会区11个镇(街)、台山市17个镇(街)、开平市15个镇(街)、鹤山市10个镇(街)、恩平市11个镇(街),每个镇街环保巡查队伍的人数均不少于10人,每个队伍巡查天数均不少于240天,提高环保巡查队伍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能力,完善巡查制度建设。

(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296万元,共实施4个项目,截至20**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深入摸排和管控项目报告编制,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国控子点周边1km,3km和5km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源“画像”6份、大气污染源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大气污染源管控问题与改进提升措施清单,形成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清单与管控项目报告1份。通过建立大气环境的基础数据,为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源管控提供数据支撑。

2、江门市臭氧、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编制江门市臭氧、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报告一份,开展江门市臭氧污染来源分析,指导江门市深入开展臭氧、PM2.5协同控制,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江门市20**年油气回收系统监督检查检测项目,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开展全市区域范围的加油站、储油库排放监督性抽检,抽检企业133家,并出具检查报告133份。通过加强全市加油站、储油库监督性抽检,提高油气回收设备正常运行率,减少VOCs排放。

4、江门市重点区域无人机航飞影像采集服务项目,完成江门市重点区域数据采集及高分辨率影像图2套。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对江门市国控子站周边5公里范围、滨江新区华盛路沿路一带等重点区域进行影像数据采集,生成江门市重点区域高分辨影像图,摸清重点区扬尘污染源现状,强化扬尘源监控力度,减少扬尘污染对江门市空气质量影响,为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155万元,共实施2个项目,截至20**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20**年江门市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完成我市14家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监测,出具14份检测报告,基本掌握重点监管地块周边土壤环境现状,为实施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风险管控,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奠定基础。

2、江门市20**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项目,完成40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出具40份技术意见,对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把好质量关,有效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335万元,共实施3个项目,截至20**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一套,并完成验收。进一步提高我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也是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我市涉危险废物企业按照风险程度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实现不见面(远程)执法、在线实时上传数据、视频监控提醒以及执法数据全程可查可追溯等功能,大大提升执法效率。同时,与现有的江门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平台等系统无缝衔接,形成实时、有效的数据统一和上报机制。

2、江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高、中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项目,完成江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高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152家、中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507家,并出具审核报告。进一步压实高风险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高风险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提升相关企业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能力。

3、江门市20**年企业固体废物数据校核项目,对120家重点产废单位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或排污许可管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等情况,以及申报的危废固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数据等情况进行抽查校核,并出具报告。进一步压实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掌握重点污染源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状况,进一步完善数据库,为固体废物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五)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

安排资金160万元,共实施8个项目,截至20**年12月31日,除了台山市、鹤山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由于项目还在实施期未完成,市本级及其他市(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已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出具监督性监测报告306份。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力度,完成常规化监督性监测任务、专项行动监测任务及涉环境污染犯罪相关监测取证任务。

(六)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

安排资金618万元,共实施18个项目,截至20**年12月31日,除了蓬江区、江海区环境监测站购置仪器设备项目尚在质保期,项目尾款未支付,其他项目已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编制《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门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各1份。在“十四五”期间,提升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及水生态环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及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提升我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江门市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江门市潭江水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与溶解氧指标分析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编制、江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编制《江门市潭江新会饮用渔业用水区水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江门市潭江牛湾断面溶解氧超标原因分析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研究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江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各1份。

3、江门市20**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项目,完成20**年江门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申报材料编制,编写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报告1份、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37个指标技术报告各1份、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基本条件分析报告1份,为示范创建提供有力支撑,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侨乡。

4、20**年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10个重点行业1181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重点行业50家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对核查出的质量问题,指导督促企业修改完善,提高我市排污许可证管理水平。

5、20**年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维护、监控中心通讯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运维项目,对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核应急指挥中心会议系统、水质发布系统和监控机房进行维护服务,保证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监控中心设备正常运行,有助于生态环境局更好地履行环境监管职能;租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光纤线路10条,开通使用物联网卡700张,保证污染源监控等系统数据安全传输;对213家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进行运维,使环境监管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保证自动监控数据作为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环保税征收和现场执法依据,实现对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实时监控。

6、江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服务项目,现场抽检1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并出具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表,加强我市对环境监测机构(包括社会机构)的监管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7、江门市20**年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服务项目,制作并发放环境统计宣传资料1000份;组织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培训班(现场或视频培训)7场。通过完成上述宣传、培训与资料收集工作,为下一步的数据填报、审核及按时上报工作奠定有力的基础。

8、江门市涉重金属环境状况检测项目,完成我市重点疑似涉含重金属污泥和污水引起的土壤和地下水重金属等污染情况监测项目5个,出具相关报告5份,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状况,为重金属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9、20**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经费,完成省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份,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份,审计报告5份。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我市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加强和规范我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账务审计,对我局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职责的有效履行,使财政资金发挥预期的效益。

10、20**年蓬江区、江海区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蓬江区环境监测站购置高锰酸盐指数机器人分析系统1台、立式高压蒸汽灭菌锅1台、实验室耗材(玻璃器皿、试剂等)等环境监测设备1批,完善和更新站内实验室仪器,提升日常监测能力;江海区环境监测站购置购置超纯水机1台、多参数分析仪1台、数显滴定仪2台、瓶口分液器2台、COD自动消解回流仪2台、颗粒物/大气综合采样器4台、实验室检测仪器1批,完善和更新站内实验室仪器,提升日常监测能力。

11、台山市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维保障项目,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转经费,包括3名人员工资、水电费、网费等,确保指挥所正常运行,切实保障我市核应急值班、应急响应等工作。

四、项目主要做法和经验

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加快资金支出。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开展绩效评价。

五、项目自评结论及得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决策论证充分,资金落实到位,按照实施进度有序推进,资金管理和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精选22 篇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主要用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打击乱丢乱埋病死畜禽行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规定对生猪无害化进行日常监管,做到全区病死畜禽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杜绝病死畜禽乱丢乱扔和私自处理,确保动物食品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维持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区无害化处理经费实行申报制,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审核入账,做到了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凭证完善、台账清楚、无虚假报账现象。

2、项目资金安排情况:严格控制在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43.98万元以内,及时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所有资金均按计划使用,于20**年12月前全部完成拨付,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同时我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分配制度、内部管理等制度,全部实施专人管理、规范操作,会计核算真实、完整,用款程序规范,结算及时,符合相关规定。

4、项目组织情况分析: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没有调整,全部用于该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对项目监督、资金审核拨付等环节进行管理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没有违规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推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畜牧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项目前期准备:一是与湘乡市朗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湘潭市岳塘区委托病死畜禽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理服务经营协议书;二是每月按时统计、报送无害化处理相关资料;三是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审核无害化处理数据。

项目组织实施:每月无害化处理完成100%,确保病死畜禽及产品得到及时处理,减少环境污染,对动物疫病的传播起到了防控作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项目分析评价:项目绩效完成率100%,群众满意度100%。保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三、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经济性分析。

一是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根据相关财务数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3.98万元,实际支出43.98元,使用率100%。综上所述,项目成本(预算)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二是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根据相关财务数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3.98万元,实际支出43.98万元,使用率100%。

2、项目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截止绩效评价日,项目已全部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完成情况好。

3、项目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按预期时间完成。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经济效益:防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场,保障畜牧业经济健康发展。社会效益: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生态效益:确保产品安全、环境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项目社会影响:预保护环境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保障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群众满意度100%。

项目评价结论:项目依照区级的要求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资金到位及时,项目实施按计划进行。项目总体评分为99分。

四、存在的问题

五、有关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精选22 篇七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简要介绍该项目实施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2、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3、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4、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5、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资金分配结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配套、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2、资金到位。

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配套及其他渠道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及配套资金筹措能力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3、资金使用。

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

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制度建设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情况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如未完成目标任务,应分析说明原因。

(二)目标完成质量

对照预定绩效目标,评价项目完成质量。如未完成质量目标,应分析说明原因。

(三)目标完成进度

对照预定计划进度说明项目实际完成进度。如未完成进度目标,应分析说明原因。

五、项目效果情况

对照预定绩效目标,结合《指标表》中该项目效果指标,对项目实施所带来的各类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如项目功能实现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保效益、政治效益、运行保障效果、受益群体满意度等多个方面。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

策、项目管理、目标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精选22 篇八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预算安排20**年预算绩效评价桂嘉提质改造工程219万元。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7号)有关要求,现将20**年预算绩效评价嘉提质改造工程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19万元,实际指标下达548.25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基本情况,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总里程19.46km,总投资额1157.481万元,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路面砼改油和道路延线亮化、绿化提升改造,以及大型村庄路段增设人行设施等。本项目采取BT模式建设,并授权我中心为业主单位,现项目已经于20**年建成并交工验收合格移交我中心管护,20**年政府以回购方式支付给投资方:深圳市天富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年支付专项资金419万元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确保人们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成本59.48万元/公里。通过对该项目专项资金的投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20**年财政预算资金419万元,使用41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39号)、《桂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2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路字[20**]37号),对项目进行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主要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年度绩效完成了全部的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19.46km。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达到公路有关设计规范标准。采用交通主管领导、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检测单位、县财政局、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验收,根据考核及验收程序,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质量经检测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于20**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原来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20**年8月21日,县发改委以《关于桂嘉路二期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20**]135号)批复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规划许可、环评批复、林地许可、国土批复等审批手续齐全。

该项目全长19.461公里,全线按城市次干道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路面宽15.6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层12cm。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执行。路面结构为5㎝厚AC-13(C)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厘米AC-20(C)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表面封层、透层。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2)根据设计图纸及财政预算控制指标,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变更程序,严格控制做到不超概。20**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为219万元,资金使用成本在可控范围,工程全部完工交(竣)验收为合格。

(二)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经济效益评价,该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当地我县公路网的交通状况通行能力。它的改造对于我县、我市城市道路等级的提升、沿线资源的开发和运输,乃至我省南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社会效益评价,该项目完成后,对改善实施地的交通安全状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桂阳至嘉禾公路(桂阳段)起点位于桂阳县青平、元里止于麻田村,与嘉禾交界,终点桩号为K19+471.17,全长19.471公里。该路是我县通往嘉禾、宁远、道县交通大动脉,对拉动我县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工程的实施后极大地改善我县通往嘉禾、宁远、蓝山的交通安全状况和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交通流量大于预期。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路面由原来的15m扩宽到24m,人行道两侧各增加到8m,路面结构由原来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成沥青砼路面,行车舒适度、平稳性得到极大改善。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大大提高,经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7%。

三、存在的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该路改造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人行道绿化植树加强养护维护,雨、污水道、电力、井盖等缺口需恢复,对于安全隐患路段,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防护栏。

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精选22 篇九

(一)项目基本概况

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于2016年4月开始运行,根据运行情况,每年需运行经费300万元,其中:8个乡镇收集点共200万元(25万元/个),无害化处理厂政策性补贴60万元,监督信息平台与执法监管30万元,重大疫病处置、收集点及处理厂协调费1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年度县财政实际安排运行资金295万元,由县财政局专户管理,按时间进度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拨付到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工作进度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资金到账后实行专户管理和专户核算。20**年实际使用支付资金295万元,其中:乡镇8个收集暂存点200万元,无害化处理厂补贴60万元,监管平台及执法等35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具体由我中心下属二级机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卫监所)负责组织实施,卫监所设有专门的监管平台,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年来,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运行状况良好,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了中央、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被命名“岳阳模式”向全国推介。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首先是有效防止了病死畜禽流向市场、流入餐桌,从源头上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其次是有效防止了养殖场户乱抛乱弃病死畜禽,影响公共环境卫生,造成畜禽疫病流行;再次是从根本上解决了因传统掩埋方式对地下水的污染问题。受到了养殖户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普遍认为无害化处理工作是一件大好事、大实事。

2、经济效益

全年处理病死猪约4万头及150吨其他畜禽,工业油脂销售收入30.44万元、肉骨粉销售收入36.4万元,扣除燃料、人员工资、固定资产折旧、利息、管理费等开支费用,可获利润约45万元。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和做法:

(1)科学谋划无害化处理工作体系。按因地制宜原则建收集暂存点。坚持分区设点、合理布局,结合全县14个乡镇和1个办事处地域特点和养殖量实际,将全县划分为8个收集区域,分别建设8个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作为国有资产由各乡镇政府接管,县政府与乡镇政府、县畜牧水产中心与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签订资产管理责任书,实行统一管理。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无害化处理厂。以10年特许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标,由湖南盛祥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主投入1500多万元建设了日生产能力30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厂实行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2)积极构建无害化处理工作机制。探索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共赢机制。成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财政投入补偿机制,出台相关鼓励支持政策,完成病死畜禽收集工作。湖南盛祥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则利用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完成病死畜禽的集中处理,拓展油脂产品市场,开展“肉骨粉——黑水虻(蝇蛆)养殖——幼虫养鸡(养鸽)”模式探索。县政府向湖南盛祥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服务,对处理厂病死畜禽的处理环节给予一定补贴支持。

(3)全面强化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开展无害化处理宣传。通过县电视台、局信息网宣讲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要求,出动宣传车辆进村入户,组织基层干部深入畜禽养殖场户张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公告》,发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书》,签订病死畜禽“五不一处理”承诺书。引生猪养殖保险联动。积极构建政府监管部门、保险部门、无害化处理企业、养殖户联动机制。参加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的养殖场(户)必须凭保险公司、暂存点收集(监督)人员、养殖户三方签字凭证才能办理保险理赔、补偿等手续,保险公司对于没有佩戴免疫耳标、没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一律不予赔付。推“接力式”痕迹化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监督工作责任,各收集点坚持在收集病死畜禽过程中,由收集人员向户主出具收集凭证。收集点向处理厂移交时,由乡镇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到场监督,填写移交表。处理厂开机处理病死畜禽时,由县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到厂清点数量,登记表册,确保帐实无误。建违法打击处理机制。设立违法处置病死畜禽举报电话7800800,接受社会监督,受理群众投诉。强化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坚决打击乱丢、乱抛病死动物的行为,对经营加工病死动物的从业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严格日常监管,强化处理厂和各个收集点常态化检查,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病死动物收集处理的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病死动物收集处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考核内容。

2、存在问题:

我县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过程中,既有一定可取的经验和不能忽视的教训,同时也遇到了相应的工作困难。

(1)生猪保险有短板,联动效果打折扣

建立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保险联动机制,有利于减少养殖户和承保公司双方的损失,实现监管部门、养殖户、承保公司的“三赢”。但目前一是生猪保险未全面覆盖,对未纳入保险的这部分生猪,极有可能成为“风险点”。二是理赔标准偏低,目前育肥猪保险赔偿和能繁母猪保险赔均远低于实际养殖成本,不利于通过市场手段引导养殖户积极参加生猪保险。三是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暂未作为申请保险理赔的必备条件,“保险+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2)补贴政策存缺陷,执行操作有杂音

通过近几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来看,群众对此有异议。第一,对补偿机制有质疑。提出不应仅仅对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出台补偿规定,对其他环节的病死生猪和散养生猪也应明确相关补助的看法。第二,对补偿种类有需求。目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对其他畜禽、水产品无害化处理没有相应补贴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给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带来一定影响,群众呼声较大。

(3)畜禽收集有困难,体系建设待加强

病死畜禽的收集好坏,决定着病死畜禽的统一集中处理。通过运行情况来看,目前病死畜禽收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分区域收集,收集中难免会出现少数大中型规模养殖户的生猪死后不能及时有效收集,造成腐败变质,对疫病防控带来影响。二是基层防疫人员人数较少,工作任务繁重,普遍都是身兼数职,加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工作时间紧,要求高,造成了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收集工作明显有违初衷。

3、建议:

(1)加强合作,努力推进养殖业保险“全覆盖”

要重点完善生猪保险理赔和无害化处理监管的联动机制,鼓励支持养殖户参保生猪保险,坚持能繁母猪“应保尽保”和育肥猪“能保尽保”,提高生猪保险覆盖面。适当调高生猪保险金额,确保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的理赔金额同养殖户成本基本匹配,提升生猪保险的吸引力和正面导向作用。将市场手段同行政手段有机结合,在推进政策性生猪养殖保险的基础上,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申请保险理赔的必要条件,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同时,要开展家禽、水产养殖保险探索,坚持家禽、水产等其他动物的无害化处理研究。

(2)开展协调,全方位支持无害化处理落地运行

要主动与国土、发改、规划、环保、电力等部门沟通交流,争取相关部门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支持。要依据环保部环办函(2014)789号精神,出台我省支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相关意见,对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不宜认定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不需办理环评报告书,只进行环评登记备案或者填写环评报告表。要与省发改委对接,明确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要与保险公司开展委托查勘方式的探讨,配备相应采录设备,认可无害化处理收集人员的查勘行为。

(3)出台政策,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要会同财政部门研究现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的缺陷。要对其他病死畜禽和水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制定相应意见,给予适度补贴支持。要坚持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向,鼓励支持规模养殖场开展病死畜禽冷藏冷链设施建设。要与发改对接,重点支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要与金融部门协调,鼓励银信单位支持病死畜禽处理企业进行资金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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